执法依据

2017-07-18       来源:365滚球手机客户端登录

  (一)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修建、补建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工程建设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行为,又不能采取补建措施的,除按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建设单位还应当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

  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

  (二)挤占人防工程及口部用地和通道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四)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

  (五)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

  (六)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

  (七)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三)不按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防工程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四)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改造人民防空设施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一)挤占人民防空工程及口部用地和通道的;

  (二)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改造人民防空设施的;

  (三)未经批准进行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使用和效能的施工作业的;

  (四)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按规定补建或者补偿的。

  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当事人还应当按规定补建人民防空工程或者予以补偿。”

  (五)未经批准进行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和效能的施工作业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条

  (六)拆除人防工程后拒不补建或者补偿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条

  (七)占用人防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音响信号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

  (八)阻扰安装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