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7-05-26       来源:

  围绕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思路和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桂依法行政发﹝2017﹞1号),全面完成《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办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自治区人防办和市政府的要求及统一部署,推进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办)

  2. 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制度,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程序修订后重新发布。(责任单位:秘书科)

  3.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主动公开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责任单位:秘书科、相关单位)

  4.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法宣科)

  5.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办、法宣科、人防执法监察支队)

  6.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科学编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科学界定法制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责任单位:人防执法监察支队)

  7.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对本区域行政执法活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情况复杂的、案件主要事实存在重大争议的、案件适用依据存在重大争议的复议案件组织听证。发挥行政复议听证的功能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推动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活动(责任单位:法宣科)。

  8. 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科学分解各自的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人防执法监察支队)

  9.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要落实和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改善行政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平战财务科、人防执法监察支队)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常规工作

  10. 持续贯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我办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责任单位:秘书科)

  11.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完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责任单位:法宣科)

  12.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责任单位:法宣科)

 

 

                                            365滚球手机客户端登录

                                              2017年5月25日